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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民约】洛宁县赵村镇西陈宋村村规民约展示

发布日期:2025-05-16 浏览量: 27 

为了打造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能力,促进我村的和协发展和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村村规民约:

一、移风易俗

(一)明德爱家

为人之道,首重明德。崇仁好礼,守法维则。见善必行,闻过自责。律己应严,待人勿苛。修身务本,谨行勤课。良业执守,节俭勿奢。德业俱美,亲睦家和。常安思报,爱及乡国。劝善化行,共谱弦歌。

(二)孝义传承

百善孝先,五义居仁。事亲对友,孝义当遵。善事父母,友爱兄弟。夫妻互敬,子女相礼。淳朴是尚,忠厚传家。新风力倡,陋俗休夸。男女平等,婚姻美满。祭祀至诚,丧事从简。代代传承,永为世范。

(三)谦信互助

谦虚克己,诚信待人。同处一地,礼让三分。莫传是非,莫起纠纷。力戒偷盗,禁止邪淫。勿养禽畜,敦睦乡邻。维护秩序,爱护公物。轻利重义,本分致富。一家有难,八方同助。自愿互惠,共致富庶。

(四)和美共融

天地人和,水乡大美。五义共融,上善若水。和美龙津,善义成风。文明乡里,整洁村容。民主管理,和谐日新。富而思源,常怀感恩。与人为善,手有余馨。从我做起,爱我龙津。垂训今世,传之子孙。

二、保护环境

维护公共卫生和村容整洁,保持自家干净 整洁,实行“门前三包”(包秩序、包整洁、包绿化)及“五净一规范”(院内净、卧室净、厨房净、厕所净、个人卫生净和庭院摆放规范)责任制,做到“每天扫一次、每月一大扫”,垃圾不乱倒、畜禽不乱放、污水不乱排,自家粪坑要进行遮盖处理,粪水不能乱排。

自觉养路、护路、维护道路通畅,不准在村道路边搭建建筑物,不准占道停车,不准堆放废土、乱石、杂物、粪堆、侵占路面等。

热爱家园,营造:水清、沟洁、路畅、宅美、绿树、花香的美丽家园。

本自然村群众应当遵守和执行本村规民约,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不得享受村里的各项优惠和便民服务。

村民理事会负责村规民约的执行,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三、社区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执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说是道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任猪牛羊啃青。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四、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宅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害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接乱拉电线。

 4.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5.加强村内企业、商户、学校、单位及片区的消防安全意识,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熟悉消防安全的四个能力建设:(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2.扑救初期火灾能力,3.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4.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五、邻里之间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六、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七、其他

1.为保护我村村民利益,不使土地面积无故减少,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对于家庭纯女户女子成年后入赘的,村委会无条件为其办理上户手续一名;如只有一个男孩,且为智障者或严重影响个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和不具备劳动能力的家庭,村委会也可无条件为其办理上户手续一名;如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男孩,还需为女孩办理入赘手续的,必须开村民小组会议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之后再向本组交纳每人最低标准5000元才可入户;凡采取其他手段已入户的不符合村规民约的村民,按空头户口或挂靠户口对待,永不享受分地分福利等待遇。

2.对于各小组死亡的村民,其承包土地必须遵照中央“十九大”会议精神之导向,在本届承包期30年不变的基础上再延长30年不变。

3.对于其他各组涉及到村民利益的重大事情,各组村民开小组大会以少数服从多数决议通过,决议不能通过的,有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依然不能通过的,可以提交当地人民法院依法解决。一切村民自治的开展均不得与国家宪法相抵触,凡是与国家宪法相抵触的一律视为无效,开展村民自治必须与国家宪法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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